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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建设单位负首责!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

住建局:建设单位负首责!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


近日,南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


NO.1


建设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

  • 建设单位是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工作的首要责任主体
  • 施工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组织开展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

NO.2


高温红色预警期间,全天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业


1.南通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南通市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南通市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业

NO.3


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



  • 作业前,要实行点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
  • 作业时,做到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及时发现纠正违章行为。
  • 未经岗前和班前培训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NO.4


防范风险

  • 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严格分库、分类存放,禁止混放、混装,禁止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防止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 高温天气下,高处作业人员因炎热忽视个人劳动防护,不系安全带,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
  • 严格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到位,严禁不按规定采取可靠临边防护进行临边高处作业

NO.5


加强监督检查

  • 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 同时,切实做好小型工程、零散工程、非报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小施工”导致大事故


住建局:建设单位负首责!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


前几天,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夏季高温雨汛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高温、暴雨及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

1、要严格落实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2、加强高坠事故防范。

  • 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带一帽”管理制度。【详见此篇《关于实施建筑工地“一带一帽”记分管理的通知》
  • 严禁不按规定采取可靠临边防护进行临边高处作业。
  • 作业前,要实行点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
  • 作业时,做到高处作业人员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及时发现纠正违章行为。

3、加强防雷击管理工作。

  • 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在建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也应做好保护接零。
  • 雷电发生时,严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严禁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在空旷地带,电线杆、高压电线下滞留。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工地现场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 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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