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建委答复网友咨询的“在重庆市内,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有哪些条件?”问题。
问
来信内容:
在重庆市内,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有哪些条件?
答
答复意见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对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规定,同时要符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的有关要求。即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监理管理科进一步沟通,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63670677。
承办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提出: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
1、总监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总监理工程师尚应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早在2022年1月4日,重庆市住建委就发布《重庆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实施方案》。
- 提高质量管控从业人员学历要求。本市施工图审查人员、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从业年限要求和从业资格以外,同时应满足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管理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要求。
2021年9月30日,佛山市发布了《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明确:
- 施工现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021年7月22日,南昌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明确:
- 施工现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019年3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明确,
-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2019年3月27日,上海市住建委下发通知,
- 要求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除需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最低从业年限以外,同时应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2020年1月,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担任小型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020年4月,天津市住建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 在全市房建和市政项目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除需符合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最低从业年限外,应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2020年5月25日,广西贺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州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
- 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不过通知发布不久,贺州官方删除了这一文件。
2、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监理
经判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法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
2018年,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将《办法》中唯一涉及“监理”的内容--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删去。
随后,多个省份、地市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明确 可以不实行监理。
2023年8月,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共八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出:
- (五)不纳入强制监理范围。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2023年2月,湖北荆州市住建局公布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监理豁免清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除5类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外,其它类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理。
- 建设单位选择自主管理模式的,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监理职责。
2021年11月,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
- 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可以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实行自行管理,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2021年3月,海南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1.0版)》。
- 取消工程监理。对3类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2020年4月2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 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其他项目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实行自我管理,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 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办理施工许可时,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2020年2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1日起执行。
- 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工程监理。
2020年9月18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就“优化工程监理”公开征求意见,提出:
- 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监理。鼓励建设单位选择业主方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
天津市住建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其中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
- 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监理。
2018年3月,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 2018年3月20日起,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此外还有江苏泰州、四川成都、福建厦门等地均已发文。
3、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负首责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组织参建各方对项目综合风险等级进行识别。
6月30日,重庆市住建委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
2020年9月2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
-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4、按照四个等级划分风险
综合风险由高到低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
工程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或2起及以上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该工程综合风险等级升级为“高风险”。
近几年,针对建设工程人员不断调整,其中监理人员执业环境的变化可能是相对最大的,也是最多的。
01
执业范围扩大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02
执业门槛提高(高级职称、本科学历)
2022年2月,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发布了《关于试行<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理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
其中,《监理人员职业标准(试行).pdf》中提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实行分级管理,监理员不分级。一级总监应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此外,重庆、佛山、南昌、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贺州等多个省市均提出总监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03
报考门槛降低
自2020年起,报考监理工程师取消“中级职称”要求、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2022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监理工程师降低了专科和本科学历的工作年限,硕士和博士不变。
由此可以预见,未来对监理等项管人员的要求只会高不会低,管理人员想要有更长远的发展,资格证书、学历、职称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