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2021-01-01 11:45:49 来源:
0
0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计支宝)”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