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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情况通报2021年第1期 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住建情况通报2021年第1期 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砥砺奋进新征程 乘势而上开新局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住建新贡献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昌海

 

20201231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分析形势任务,谋划部署“十四五”以及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力量。刚才,武汉市城建局、襄阳市住建局、宜昌市住建局、荆门市城管委、咸宁市住建局、潜江市住建局等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为全省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汉桥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2020年工作成效

 

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打好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交出了厚重的合格答卷。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交出人民至上的“生命答卷”。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最紧迫的任务,创造了10天建成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雷神山医院的“中国速度”;改建临时传染病医院、方舱医院及隔离点,提供床位近10万张;牵头履行省指挥部地区专班职责,指导全省3836个城市社区、45248个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抗疫最艰难时期,每天出动城管执法队员2.4万余名、环卫工人8.5万名、物业人员15万名、城市保供和污水处理职工1.2万名。全省住建系统受到中央表彰的抗疫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1人,受到省委表彰的抗疫先进集体33个、先进个人42人,21个先进集体和60个先进个人受到住建部通报表彰。这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湖北就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了经验交流。

 

——全力推动疫后重振,交出高质量的“发展答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紧盯中央支持湖北疫后重振一揽子政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聚焦落实省委“黄金30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基本实现“806040”目标,宜昌市“六多合一”被国务院第七督查组列为向全国推广的经验。全年出台各类标准化文件57项,获准立项地方标准43项。8项工程荣获鲁班奖,15项工程获得国优奖,创历史最好成绩。在全系统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111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4338.9亿元,完成投资绝对值全国排名第10位;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5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全力增进人民福祉,交出住有所居的“民生答卷”。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努力提升居住品质,让群众生活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完成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2314户、洪灾损毁农房改造1474户,对189.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逐户现场核验,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动态清零。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4.89万套,基本建成6.69万套,武汉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得国务院激励表彰。老旧小区改造开工2532个,开工率100%。全年预计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930亿元,同比增长9%,新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50亿元,同比增长25%,长江中游城市群20个城市签署合作公约,双向异地公积金贷款80亿元,惠及2.3万户家庭。

 

——全力优化人居环境,交出美丽宜居的“生态答卷”。抢抓政策机遇,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纳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谋划八大类1484个项目。全面推开“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完成验收,实现投产稳定运行;214条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部完成;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100/天。实施《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全省6.5万家相关机构和企业、1742个社区和5024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持续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0%,绿道总长达到2923公里。十堰、荆门、鄂州、枝江、丹江口、竹山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全力守牢红线底线,交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安全答卷”。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各种风险挑战。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对指标异动城市及时预警,市场态势总体平稳;认真抓好棚改审计问题整改,2016年以来问题整改率达96.27%;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积极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11个项目纳入试点。梅雨期全系统7.6万人次投身抗洪救灾,出动各类抽排设备、车辆近万台次。恩施暴雨洪灾发生后,省厅协调供水抢修设施连夜驰援,缓解了居民用水之急。武汉排水防涝经验在全国推广。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交出自我革命的“政治答卷”。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省厅接受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以城市学、经济学、社会治理学为主要内容,启动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三年行动。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家单位,新晋“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事非经过不知难。今年以来,住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成绩得来十分不易,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得益于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得益于住建部对湖北“搭把手、拉一把”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五年来的工作波澜壮阔、日新月异。从念好“房、水、服”(住房保障、污水治理、放管服)三字经,到念好“住、治、服”(住有所居、治理环境、服务经济)三字经,从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到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省住建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住建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是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制定实施《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新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119.28万套(户),超规划任务9.28万套(户)。筹集公租房50.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40.3万户,解决了270万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万亿元,销售新建商品住房301.8万套、3.4亿平方米。4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新增市场化租赁住房17万套,武汉市作为国家试点获批中央奖补资金24亿元。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额3782亿元、发放贷款2324亿元。新建小区物业覆盖率达到100%,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二是城市功能品质得到大幅提升。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400公里,入廊管线400多公里。131个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占总数的95.6%。城市建成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3740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9平方米。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5座,处理能力从2.38万吨/天提升至4.93万吨/天,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1.5%提高至100%13个市州和113个县(市、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国家、省和12个设区市的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农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五年来,我们聚焦4类重点对象”,累计投入项目资金92亿元,改造农村危房59万多户,惠及180万多困难群众。全面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探索走出了一条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小城镇管理水平的有效路径。全省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垃圾治理深入推进,“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206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恩施州被列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荆楚文化基因在传统村落中得到更好保护留存。

 

四是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不断增强。以打造建筑业强省为目标,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等政策文件。2016-2019年,全省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5.74万亿元,年均增长12.5%,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7%左右,带动就业260万人。新增特级企业14家,总数达到32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发展到76家,创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示范基地13个,新增节能建筑面积2.42亿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筑面积4773万平方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0.32以内。2016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项目获鲁班奖11项、国优奖46项,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287项。

 

五是住建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12个设区市均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全省10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城管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城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顺利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省定工程建设项目100个工作日审批改革目标基本实现。推进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全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政府工程和国有投资项目4059个;深化工程风险管理改革,全省建筑业企业通过保函、担保等形式缴纳4类保证金约1165亿元;推动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在全国试点建设大别山(麻城)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为建筑业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前进的道路上仍然有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比如,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问题突出,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大城市“城市病”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不够,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亟待建立。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不足,绿量不足,雨污分流改造、停车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城市智慧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滞后。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房地产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落实,稳控房地产市场压力仍然较大,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房地产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关系不稳定,发展租赁住房支持政策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监督、主体三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隐患排查还不够到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建筑业转型发展面临挑战。建筑业“大而不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步履维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建造方式粗放,建筑工人队伍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建筑业转型升级亟待突破瓶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制亟待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设计审查验收风险突出。此外,住建部门一些领导干部把握城市工作规律能力不强,对如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怎样建设城市、如何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等,从思想认识到工作实践还有不少差距。

 

三、“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和2021年重点工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了我省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五期叠加”的科学判断,明确了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战略定位,提出了“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为全省住建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全面融入“十四五”宏伟蓝图,围绕“怎么落实”“怎么干”,精心编制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城市住房发展、建筑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着力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十四五”时期,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锚定以下主要目标:

 

——住房保障跨上新台阶。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转变,让群众获得“稳稳的幸福”。

 

——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新提升。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让灵秀湖北面貌一新,绘就发展最美底色。推进县城品质提升,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污水治理提档升级,乡镇污水厂稳定运行,垃圾焚烧处理率达70%,市州一级城市垃圾分类系统基本形成。办好湖北省第三届园博会,提升城市品质,激发城市活力。

 

——城市基础功能得到新增强。贯彻落实《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快补齐老旧城区、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供水供气、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公共体育设施等短板,建设现代化城市。加快落地实施一批“新城建”项目,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城市治理开创新局面。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积极打造智慧政务、智慧建设、智慧城管、智慧住房。精细、精致治理城市,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更多城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到“十四五”末建筑业年产值超过2万亿元,产业规模、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深化工程建造方式、组织实施方式、交易方式和造价管理方式改革,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智慧建筑。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建造业国际竞争力。

 

——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不断破除制约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深化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扬积极进取的拼搏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在“稳”的基础和前提上奋力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奋斗与梦想同在。我们要在透过复杂现象看清问题本质中谋定发展战略,在把握短期波动和长期趋势中调整发展战术,在不断增创竞争优势和有效化解风险挑战中打赢一个个发展战役。要牢牢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把牢“魂”。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中。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把住建事业放在“两个大局”和湖北“三个定位”中谋划和推进。

 

二要适应“变”。环境在变,全球疫情尚未结束,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复杂多变;时代在变,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要求在变,中央和省委有新要求、人民群众有新期待。我们要以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化危为机、危中寻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紧跟中央要求,紧跟时代步伐。

 

三要紧扣“新”。要把握工作规律,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必胜信心,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住建事业面临的新特征;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住建工作应遵循的新要求;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住建领域新支点作用。

 

四要抓紧“补”。补齐城市建设、管理、治理短板,补齐城市建设在防范重大传染病和重大风险方面的短板,推进城市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落地,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五要注重“统”。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补短板、锻长板、创新板,统筹城乡建设管理,统筹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任务,统筹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思想和工作方法,精准施策,稳中求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调控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要制定好“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重要目标,坚持规划导向作用,高质量编制好、组织实施好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要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

 

二要深化细化房地产调控措施。牢牢把握住房本质属性和功能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落实房地产调控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政策联动和统筹协调,综合采取土地、金融、财税、市场管理等措施,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积极化解高库存。完善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评价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确保市场稳定。

 

三要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当前,购房消费正逐步向居住消费转变,要合理规划设计和配套建设小区养老、医疗、托幼等设施,提供功能优、品质高的住房产品,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社区服务消费、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多元经营,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四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2021年力争新增归集940亿元,发放贷款500亿元。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联办”,扩大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范围,尽早实现“跨省通办”。

 

(二)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强化政府住房保障作用。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一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以户籍家庭为主,向城镇常住人口延伸,住房保障方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拓展。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力度,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性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端口向社区延伸,完善公租房申请受理常态化机制。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大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定向供应和分配,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二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采取“工改租”“商改租”等多种方式支持非住宅改建。健全税收支持政策,积极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强化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加大“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整治力度,防止“爆雷”风险。

 

三要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棚改工作,科学确定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坚决遵循“六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把控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四要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的高度,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出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积极构建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做到贫困群众危房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用3年时间,对全省所有行政村的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16月,全面完成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研究制定农房建设管理办法。

 

(三)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着重推进八个方面的任务,即: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围绕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研究制定城镇体系建设方案,落实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推进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进区域重大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和相关导则,2021年完成260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要突出改造重点。在拆违建、改基本、强功能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背街小巷卫生环境等问题,推进停车场建设、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发动群众参与。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经营项目较少,对社会资本方吸引力不大,群众参与度不够,融资困难等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引导居民适当出资,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总结推介了一批经验做法,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不断规范工作流程。

 

三是推进城建领域补短板工程。认真吸取新冠肺炎疫情经验教训,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公共卫生、城市防洪排涝、应急供水供气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城建领域项目库,精准策划整合具有带动性、支撑性的项目。2021年,全省力争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0公里,设市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完善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对全省城市建设项目和投资的动态管理。

 

四是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智能化城市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聚焦工程建设、地下空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以及高空坠物、住宅小区安全等风险隐患,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四)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着力推动城市治理手段和模式创新,切实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优化创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学习上海“一网统管”经验,统筹推进城市治理各项工作。根据住建部安排,继续抓好武汉、黄石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管部门管理权限、编制、人员下放街道,加强考核监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主动融入社区基层治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品质。物业覆盖率力争达到95%

 

二是着力改善市容市貌。按照住建部《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聚焦户外广告、停车秩序、架空管线、渣土扬尘、油烟噪音、拆违控违、养犬管理等问题,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深入开展“一把扫帚扫到底”活动,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管理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攻关。加强城市风貌管理,注重历史文化遗存、景观保护。建筑方案设计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开展“提质增绿”行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

 

三是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和部门协作机制。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武汉市对标国际一流城市,襄阳、宜昌对标国内一流城市,其他城市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全省2021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00个。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建立完善全链条管理体系,重点推进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五)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将小城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努力实现城市美、城镇美、农村美的全域美丽目标。

 

一是开展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提高县城人居环境质量。制定出台《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构建城市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推进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着力抓好“四治”:交通秩序“治乱”,完善道路交通系统,优化主干路网布局,加强老城区路网改造,

 

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市容卫生“治脏”,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对垃圾乱扔、摊贩乱摆、广告乱贴、棚架乱搭等问题,要重拳治理,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生态环境“治污”,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技术路线,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公共服务“治差”,实施拆违控违行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对城市的精确、协同、高效管理。

 

二是大力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建设美丽村镇。省委已将“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纳入了“十四五”规划《建议》,各地要按照省政府三年行动方案,学习仙桃经验,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分类建立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强化农房建设引导,会同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完善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农房图集推广应用,塑造农房风貌特色,推动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总结推广共同缔造理念,推进村庄设计,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提升乡村景观风貌及人居环境品质。

 

三是抓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巩固建设成果。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历时三年,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管网延伸和接户管建设,建立和完善接户管网台账,不断提高污水接户率。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全面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全面梳理总结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打造污水治理湖北样板。

 

(六)加快发展“湖北建造”,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湖北建筑业要切实增强转型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奋力一跃,来一场“脱胎换骨”,实现“破茧成蝶”。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中部第一,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深入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和湖北省惠企援企政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11条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在资质升级、科技进步、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工程结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本地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提升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破解围标串标难题,实现优胜劣汰;搭建银企、校企、企企合作和科技创新平台,促进融合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措施。要强化科技创新。发挥建设科技委员会智库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用户有效对接。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建造重点课题攻关、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等典型经验。要完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设计、施工、工程管理、建筑节能、工程信息化、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标准化工作,逐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体系。要推进管理现代化。引进成熟、先进的管理方法及生产模式,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使用者监督机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建设高素质建筑劳务队伍,推行“新型学徒制”,建强大别山(麻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基地,充分发挥湖北城建职院在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人才支撑作用。

 

三是稳步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充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配套细则,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全面推开住宅工程“一证两书”、竣工验收信息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制定工程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标准化考评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全省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要达70%以上。

 

(七)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打创新牌、吃改革饭、走开放路,向创新要动力、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空间,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改革政策落地和全流程在线审批,2021年,各市州都要实现“806040”目标。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推行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和房屋交易电子合同。规范政务服务,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审批行为。

 

要加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制定实施住建行业“八五”普法规划、住建部门法治政府实施意见(2020-2025),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做好《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修订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落实住建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新平台上线对接,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分行业制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和信用承诺制度,加大对行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要提升住建系统智慧化能力。制定《智慧住建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智慧政务、智慧建设、智慧城管、智慧住房等行业信息化,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业治理“一网统管”。健全省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管行业管网络安全的责任。

 

(八)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平安稳定。

 

一要抓好住建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常态监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决定性成果。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持续做好城市环卫、垃圾处理和公用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等工作,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二要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加大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工作。立体防范顶上、地上、地下安全,构造全方位的安全体系。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保证城市用水安全。

 

三要持续提升安全基础能力。探索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省、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统筹做好全省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出台消防审验工作实施办法,健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将消防审验工作纳入省建设安全专委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要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探索研究建筑施工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范、风险辨识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行动和防高坠专项整治,落实建筑施工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的企业主体责任。

 

五要稳妥处理涉房信访问题。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深入研判、分类施策,全面完成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三年行动任务。这里,我还要强调,节日临近,住建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强值守,切实强化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

 

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凝聚干事创业强大合力,推动“十四五”开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一)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加强网上学习交流,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二是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把学习理论同住建事业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能力。要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推动住建事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上下功夫。按照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要求,推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以纪念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二)树牢规矩意识。一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要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将政治标准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来抓,做到件件落实、事事见效。目前,住建部门“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各级巡视、监督检查等反馈的问题,坚决彻底整改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三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违纪零容忍,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党纪党规的威慑力。

 

(三)坚定人民立场。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向往作为工作的方向,把人民群众的痛点作为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感受作为工作的标尺,以更优的供给满足人民需求,用最好的资源服务人民,坚决防止“重发展轻民生”“重建设轻内涵”“重面子轻里子”“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二要完善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等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充分运用共建共享理念,在垃圾分类、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让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四)锤炼实干作风。一要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问题。在大战大考中考察识别、培养历练干部,要把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试金石”。二要保持一往无前、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见微知著的敏锐性,对房地产市场“售卖腿长、租赁腿短”的问题、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问题、县城综合承载力不强的问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不高的问题、建筑业“大而不强”的问题,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等,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创造性,开动脑筋,找到破解之道。三要完善实绩考核评价机制。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让奋斗者吃香、懈怠者遇冷,给干事者舞台、让平庸者让位,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多用武之地。

 

(五)锻造过硬能力。一要提升我们的学习能力。落实好《省住建厅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学懂弄通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二要增强我们的服务能力。着眼企业发展壮大所需,给予及时引导,解其所忧、帮其所难,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要做优传统的基本服务,做强跨部门的集成服务,更好提供企业发展战略层面的服务。三要激活我们的创新能力。要多拜基层群众为师,多向专业人士请教,虚心向他人学习,取各地之长、创湖北住建之新。住建各部门的工作要善于锻造长板、彰显特色,以新市场思维、新经济思维、新管理思维,获得比较优势,赢得生存与发展。

 

同志们,经过一代代人接续奋斗,我们已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承前启后,深感责任重大;继往开来,倍觉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保持大战状态、严实作风,只争朝夕、奋力冲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住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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