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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编号:京建发[2019]45号 政策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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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png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区两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执法,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工作目标

  全市安全质量监督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首善标准,创新监督执法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管,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教育培训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信用体系、责任体系,着力推进安全质量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加快构建安全质量现代治理体系,推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完善监督执法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一)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积极推进《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工作规定》《轨道交通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十项规定》《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暂行办法》《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与监督执法对接暂行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划分规程》《建筑工程门、桥式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地方规范标准。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

  (二)加强安全质量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完善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法制审核程序,加强案卷审核抽查,对安全质量类案卷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确保案卷制作质量。坚持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坚持考核评价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效能意识,着力提升行政处罚的技术含量,不断增强“善于罚”和“敢于罚”的本领。对存在典型或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指导区住建委做好执法考核工作,采取措施缩短案卷制作周期,在完成全年执法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加大各类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高度重视当前行政处罚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类简易处罚占比高、触发同一职权集中度高的问题。

  (三)积极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化。一是持续推进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施工资料管理平台,配合推进开发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功能,适时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实现工程资料形成与建设进度同步,强化施工过程管控,提高参建各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二是推进测评平台优化升级,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自评率,推动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快推进安全监督信息平台的正式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安全监督档案电子化工作。四是完成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升级运行。实现施工项目委托检测的网上申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实时查询检测进度及结果,实现不合格信息智能推送。五是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对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以及计量偏差进行预警;增强平台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使平台更好地支持混凝土生产质量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召开平台使用培训会,规范各区使用平台行为,发挥平台效用。六是开发完成质量监督平台APP,实现质量监督现场移动执法和监督档案电子化,以房建工程为示范引领,逐步推行市政工程应用第七代质量监督执法平台系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七是在轨道交通工程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电子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标准化考核工作。八是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安全质量监督平台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平台数据的准确性。

  (四)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分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明确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职责,强化工程质量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分工职责,加强与区监督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工程所在区监督机构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各区监督机构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分工的相关要求,市级监督机构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业务指导,市区监督机构齐心协力、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实现巡查执法精准、高效、智能。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探索构建企业资质核查、市场执法和质量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分类建立企业、人员、项目、区域等重点监管对象清单,为实现差别化监管提供依据,有力震慑工程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重点工程监督工作

  (六)继续加强重点工程的监督执法工作。一是科学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工程结构质量和主要材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实体质量监督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采用市场化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相关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运用社会资源弥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冬奥会等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专业力量的不足;市区住建委联合开展冬奥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城市副中心二期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召开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情况通报会,约谈存在问题的参建企业。二是加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各自施工区域内入场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工程装饰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细部做法质量控制,重点抽查涉及防火、节能、防水工程的隐蔽细部做法,以及机电设备管线安装涉及使用安全、人身安全的细部做法;针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核心区等工程各小业主进场装修施工时点多、面广、人员复杂的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各小业主装修施工的安全质量管理,保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工程2019年9月30日正式启用。三是持续强化冬奥会工程监督工作。督促冬奥会工程建设单位尽快出台《2022年北京冬奥会延庆赛区高山滑雪雪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等相关标准,为工程完工后顺利验收提供技术保障;按照时间节点保障冬奥会工程顺利完成竣工验收,为2019年冬奥会测试赛顺利举办提供服务保障。四是继续加强城市副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总结一期工程监管经验,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为A5项目及一期配套、二期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七)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加大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做好新机场线、七号线东延等通车线路验收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月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关键节点条件核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等制度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促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继续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评估检查发现问题的闭合管理,强化评估检查与监督执法对接工作,落实评估成果应用,实现项目安全质量差别化、精细化监管及“两场”联动。结合2019年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开展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工作。

  (八)推进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报告内容、流程,构建监理、监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协同机制,汇聚监管合力。

  四、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安全质量管理

  (九)不断强化“三类”企业的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按计划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对全市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正常生产的企业全覆盖。加大对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和配合比设计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防范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混凝土生产环节,打击不按照施工标准制作混凝土试块、不按配合比设计要求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市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对全市检测机构的全覆盖。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每月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视频抽查15家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对检测机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进行验证检测,提高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检查。按计划开展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检查,保持对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钢筋、保温材料的监督抽测,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责任意识,落实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四是强化市区联动。每半年开展一次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市、区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各区进一步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

  (十)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评估各项任务。一是全面规划评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一至三季度评估任务(包括冬奥会现场搅拌站),每季度发布评估通报,对全市及各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不断完善技术指标和评估工作方式,对质量管理体系和资质符合等相关指标进行合并调整,同时调整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生产数据抽查得分权重;加强对评估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的履约考核,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三是及时移送评估中发现的质量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做好2019年9月份项目结束后后续三年评估项目的申请工作,统筹规划评估项目,探索将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开展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抽查。一是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为切入点,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二是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开展“双控”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执法抽查。三是开展以全市保障房为主的房建工程安全质量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大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推广执法工作经验,发挥市监督总站对区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有效形成市区两级监管合力。四是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施工技术管理,开展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质量专项执法抽查。五是按照《北京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依职责开展房建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为主的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抽查。六是组织开展冬期施工质量为主的专项执法抽查。七是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等专项执法抽查,对各参建单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抽查。八是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加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履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抽测工作。九是组织开展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十是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对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彩钢板房治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抽查,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十一是完善质量安全状况测评工作,进一步发挥测评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参建各方提高自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参建各方自评率,夯实测评数据基础,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十二是落实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抽查。

  (十二)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央“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件。监督机构应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强化信访投诉工作管理,继续坚持质量问题与经济问题分开、保修内与保修外分开、行政执法与质量保修分开、12345热线投诉与普通信访分开的“二分法”规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事项。试点信访投诉回访制度,不断完善信访投诉工作。

  (十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做好新中国70周年、“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全国“两会”、世园会和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会场及住地周边施工现场开展服务保障专项执法抽查和扬尘治理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服务保障责任。

  (十四)提升部门协调配合效能,切实做好各项督查迎检工作。高水平、周密细致做好迎检排查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围绕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及市安委会等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督查考核工作,强化日常履职履责,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依法留痕,促进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人员能力

  (十五)强化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北京市正在进行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原则上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职能面临调整,同时市委市政府正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区监督机构要适用新形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不断增强看家本领,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监督人员尤其是监督组(室)负责人任职条件,强化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理顺管理机制,确保监督力度不降低、执法力度不降低、执法效率不降低,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十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授课和施工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好监督系统业务培训,使监督人员扎实掌握新技术、新标准。采取“师傅带徒弟”结对帮教的方式,不断提高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发挥市监督总站专家委员会专业技术优势,做好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十七)建设廉洁执法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各负其责、人人尽责的方式,层层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通过明查暗访,继续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巡视制度,强化正风肃纪。禁止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工作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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