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决定废止部分规章!11月10日起施行! 版本:1.0版本 上架时间: 来源: 作者: 服务商:计支宝 咨询热线: 400-965-058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21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加强电力系统通信与电网调度自动化建设问题的规定》(能源计〔1990〕1018号)等8件规章予以废止。其中,《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与建设领域相关,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