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
递交时间:2025-01-16 11:0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E3504300401100213001001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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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1-23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767,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 ||||||||||
开标时间 | 2025-01-23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通知如下:
原内容:
1. 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
修改后: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两清单合并。
3.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2025年01月23日9:00:00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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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